法律问答

在快递站拿错别人的快递,放回去就丢了责任由哪一方承担

消费者维权
2024-02-21 23: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由于快递员的责任导致的快递丢失,则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因在于货物运输合同的相对方是快递公司,快递员只是履行职务行为,不是合同相对方。如果不是由于快递公司方责任导致的快递丢失,例如: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收件人个人过错原因等,则快递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快递别人领走了谁赔偿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当事人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法律分析:这要根据行为的过错与不当程度来推定责任。1、如果你让快递员把物品放到物业,并要求其交给代管人,去取时丢了则可以找代管理人主张权益,快递员有义务协助你找到代理人,找不到人则快递员要承担责任后果,找到了代管理人快递员免责。2、如果你只是让其放在物业,没有明确其交给一个代管理人,则属于约定未明确,快递没有交给代管理人,在没有代管理人时也没有打电话向你告知没有人,也没有获得你新的意见或建议,而是放在物业就走人了,物品丢失了这属于快递员的过错与不当,快递员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须赔偿。3、如果你打电括让放在物业,快递员发现物业没有人,而告知你没有人了,你还坚持让其放在物业,则属于你本人风险甘当(甘当风险)行为,如果丢失了,与快递员有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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