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打扰一下,我们可以在北仑申请离婚吗?需要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
2024-02-22 04: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协议离婚的需带上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免冠证件照片。起诉离婚的材料有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外协议离婚的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申请离婚一般需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前往一方户口常住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可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我国无法自动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需要的证件都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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