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低保不来,大队不给怎么办?

2024-02-22 09: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确实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不给办理的,可以申诉,享受低保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因此还需要跟村委会好好协商。法律依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法律分析:若达到了低保的条件,但是不给办理,可以直接去市里的民政局找民政主任进行投诉,这样就一定会给办理的。具体低保条件因为每个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是有很大的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可以申诉,享受低保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申请,经过层层审批,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因此还需要跟村委会好好协商。法律依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