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执行立案申请书怎么写

2024-02-22 09: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执行立案需要的材料有:1、申请执行书两份。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的复印件等)。当事人提交的证明其主体身份的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并经人民法院核对无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 执行立案的执行请求主要按照胜诉判决的判项来书写。打个比方,胜诉判决的判项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贷款本金100万元及其利息20万元。那么执行请求的写法是,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贷款本金100万元及其利息20万元。然后关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和保全费的内容,如果案件受理费法院作退费处理的,则案件处理费不作为执行标的。否则对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和保全费等,如果判决在判项中明确由被告承担,则该等费用也应当作为执行请求向执行法院列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执行立案需要的材料为:申请执行书两份、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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