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家庭,男方婚前房屋,男方死后女方有居住权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2-22 10: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后,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房屋居住权,除了居住权之外,作为配偶,还享有该房屋的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关于再婚一方去世房屋是否有居住权,可知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如果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仍然享有居住权,去世之后则不再具有民事权利。但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其配偶不具有居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有居住权既然是已经结婚的状态就不会再有“二婚”之说,无论双方之前有过几次婚姻都应当是以当前的婚姻状态作为一个完整的婚姻家庭那么当婚姻双方中的一人去世了另一人有权继续居住于俩人原有的房子里,并且这个存世的人还可以启程配偶的产权……所以婚姻配偶双方之间互有对方身后的房子居住权但前提是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而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且女方没有再嫁人的可以继续居住,如果是女方没有获得完整的房子继承权再嫁的最好是由再婚的男方负责住所不要把两个家族的产权混在一起产生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