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我是从外地嫁到临沧的话。已领结婚证,但后来丈夫意外死亡。还需要办结婚证吗?

结婚
2024-02-22 11: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去世后结婚证无效,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如对方想再婚,可到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原婚姻登记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配偶死亡相关证明,另行办理结婚手续。结婚证是能有效证明男女双方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来说,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如果双方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条件的有关规定,提供的材料齐全,就可以顺利领取结婚证,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男女双方都属于合法夫妻。此时,即使双方没有举行民间结婚仪式,双方的婚姻关系也依法受到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当事人出示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如丧偶再婚,在户口本有标注是《丧偶》,就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如丧偶再婚,在户口本显示个人户籍信息还是已婚,那么需要当事人出具配偶的死亡证明等书面证明材料,才可以以单身身份再次办理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一方去世结婚证就自动失去法律效力了。如果另一方想要再婚的,可以到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原婚姻登记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配偶离世的相关证明,另行办理结婚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