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海口车被拖走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2 14:0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车被拖走,首先打开交警平台,拖车拖至的停车场位置,还有处理违章的交警队位置信息。2.带上你的相关证件去指定的交警队,办理违章过程需要证件都复印一份。3.然后工作人员会开出一张罚单,还有一张车辆提取单。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 交通事故中拖车是由相应的拖车服务公司来处理的,因此是需要收费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现场遗留物品能够当场发还的,应当当场发还并做记录;当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现场遗留物品能够当场发还的,应当当场发还并做记录;当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拖车必须本人处理。交通违法处罚要求是本人携带行驶证和本人驾照到交警队接受处罚,涉及扣分的违章必须本人去,不扣分的一般在网上自助处理栏目就可解决,只要违章罚单开出来谁去交罚款都是可以的。交警拖车怎么处理1、因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拖移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违法事实,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拖移至指定的地点,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3、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应当及时发还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将车辆拖移至停车收费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停车收费水平的停车场停放,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第一百一十三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