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转学了,现在学校不接受学籍,学校删除学籍怎么办?还能找到吗?

2024-02-22 14: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转学后,旧学校不删掉学籍的解决办法如下:咨询新学校是否符合转学的条件和转学的材料是否已经齐全;咨询旧学校当地的教育局主管单位,对旧学校的行为进行投诉。
  • 所在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无论原学校同不同意,都会转走的。但是转学没有正当理由,学校和教育局有权拒绝办理。如果是学校单方面原因不给学籍的话,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一般都是会给出学籍的。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在该学校同意接收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原学校盖章鉴字后,打转学证,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法律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高等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复查由招生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由培养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培训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其他预科生由招生学校负责。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转学籍号的流程是是什么1、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人;2、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4、转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
  •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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