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发生了学校欺凌事件(不到14岁),怎么办才能让对方有案底?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2 14: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青少年的身体和心理发育都不成熟,遇到校园欺凌应该由学生自己、学校老师及家长多方面综合处理,在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学生如果遇到校园欺凌的,首先应该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规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14周岁以下校园欺凌的处罚方法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未满14周岁实施校园欺凌,依法赔偿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因此,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是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14周岁以下校园欺凌的处罚标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校园欺凌致人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十四周岁以下,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只能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候,可以让政府收容教养。该未成年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及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