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健身教练机构签了一份培训合同,然后说学费是分期付的。我申请了贷款,但是回去想了一晚,觉得不靠谱,不想去。目前他们说签了合同就不能退了,但是我们没有去上课,也没有使用他们的资源。这种情况可以退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2-22 15:0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可以退的,合同原则上需要采用书面订立的方式,但也可以口头约定。你交了钱说明已经履行了部分合同,存在着事实合同关系,合同已经成立了。但是你可以私下和对方协商,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钱款。法律依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学员自行要求退学的,培训总课时进行到一半以内时(含一半),不退报名费、教材资料费,退还一半培训费、住宿费。超过一半的,不退费。
  • 培训交了学费没签合同可以退。双方也没余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那么你交的钱在培训学校角度看就是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需要退还学费。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一、私教课签了合同能不能退款要看具体情况:1、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健身私教未签合同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均受合同约束,不得随意解除合同。2、消费者可以与培训机构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不再受合同权利义务的约束,由于合同并未履行,消费者还没上完课,培训机构应当返还消费者预付还没消费的学费,返还学费后,培训机构也无需再向消费者提供培训服务。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