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任公司挂靠在别人公司,这种情况能不能给员工补缴养老保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3 22:4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如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 中断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
    参保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养老金领取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时一样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
  • 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机动车保险单丢了怎么补?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单丢失补办手续:带着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到投保保险公司指定网点办理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车险保单一般是分为交强险保险单和商业车险保单,交强险保险单可以补发原件,应对车辆年检需要。而商业车险保单只能补发复印件,但是法律效力与保险单原件相同。

    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通过业务系统重新打印交强险保险单。并且重新打印的交强险保险单与原来的单证内容一致,都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查询到。

    车主需要立刻携带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原件等相关资料亲自到车险公司找出单员帮忙补办一份保单。

    另外,补办的车辆保单分为两种,即交强险保单和商业车险保单两种。

    交强险保单丢失可以凭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行驶证原件到所投保的车险公司去补办一份保险抄件并且必须要加盖保险公司的业务章。

    由于涉及到验车与年检的问题,补办交强险保单时可以补办保单原件,但是交强险的标志不能进行补办。
    而补办商业车险保单时,车险公司只给予保单的复印件。

    但是,爱车出险时,车主凭借补办的保单原件和复印件,同样可以进行相应的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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