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质量问题,房屋未交付,物业费从哪一天开始交付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2-22 1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量,不住也要交物业费。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按照合同商定以及相关限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借口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议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寓居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议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议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没有必须提前交付物业费的法律规定。物业费自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缴纳,业主应当按约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