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

2024-02-22 1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出生证,可以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派出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再办理出生公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没有出生证明该怎么办我们不必过于担心,只需要前往医院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补办即可。要注意的是要带齐各项申请补办的证明材料,避免因为材料确实而影响补办程序的进行。同时我们要注意,由于各个地方医院的规定不同,补办时的手续也有所不同,我们在补办时还要根据医院具体规定进行补办。如果补办遇到乱收费的问题,可以依法提出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五十条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 没有出生证的上户口方式是携带其他材料办理户口。例如:结婚证、、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户籍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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