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人打一个人,还手属于互殴性质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2 20: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打架属于互殴行为,双方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存在过错,双方共同承担打架造成的损害后果。动手打伤属于侵权行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打人者要承担由此产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等,而受害人如果没有过错,是不承担责任的。二者的法律性质、法律后果区别明显。
  • 法律分析: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1.从行为上看是违法行为,定性上要看行为程度,如果只是打一下两下没有造成伤害,属于纠纷或侵权事件,当按民事处理.如果产生互殴,应为斗殴,如果影响很怀或轻微伤害了他人,则是治安案件,须按受治安处罚,侵害人在接受治安处罚的同时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一方出手重了,造成了他人的轻伤以上的伤害,则入罪处罚了,侵害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