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手机上立案,在诉讼材料中上传一份“管辖材料”。这种管辖材料是什么意思?我在手机上立案,在诉讼材料中上传一份“管辖材料”。这种管辖材料是什么意思?

2024-02-22 21: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管辖依据材料是什么1、管辖依据材料是: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管辖权异议需提交材料有哪些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2、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3、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应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一、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二、原告住所地管辖;三、法律行为发生地管辖;四、专属管辖;五、协议管辖;六、共同管辖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一、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二、原告住所地管辖;三、法律行为发生地管辖;四、专属管辖;五、协议管辖;六、共同管辖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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