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专毕业不实习不给学籍档案怎么办?

2024-02-23 02:12: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没有学籍档案的处理办法是:去毕业学校保管档案处查询去向或者去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询问。学籍档案由毕业学校整理,发送至学生的升学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第十一条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 可以回毕业学校去查询档案资料并补办。需要联系到学校学籍管理处,找到管理学生档案的老师,寻求帮助查询是否有记录,确认好档案是在学校中,还是已被学校退回原籍,这样也能有据可查。如果是在个人手中导致丢失的,可以联系档案管理老师的上级协商,再补办一份档案。补办好相应的材料后,到当地人事局、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然后带着证明文件以及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档案馆审核重新密封,再加盖上学校的公章。并通过以下方式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中或已被放回原处:学校。如果丢失在个人手中,您可以联系学籍档案管理老师的上级进行咨询并制作新学籍档案。到原毕业学校补三表(毕业生鉴定表、学籍成绩表、实习鉴定表)即可。最好找到你中专阶段的班主任,如果中间换了班主任,以你离校时的班主任为准,如果班主任调离学校,可以找学生科或学工处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