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育有一先天愚型儿。丈夫去世后根据《民法通则》我是合法监护人。有公证书。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却不认可我监护人身份。该怎么办?
-
关于身份证公证的问题,身份证本身就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无需办理公证。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房屋买卖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证申请。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材料,填写申请书。
(二)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当事人办理
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记载当事人自然情况(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证明。
2、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