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他人许可,泄露他人个人信息是什么罪?

刑事辩护
2024-02-23 10: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款的规定,泄露公民信息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只要行为人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且具有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等情形的,即可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款
  • 未经他人允许私自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擅自泄露他人身份信息一般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私自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规定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法律分析:泄露别人隐私在一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是没有个人隐私罪这一罪名,而与个人隐私相关的罪名是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包含个人的隐私。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