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8月25日去送孩子上大学报到,但是这期间物业在8月30日在小区张贴通知说供热公司9月4日要试水,但是我们在外地根本没收到通知,而且物业只是在微信群上说了一次,但是我们忙根本没看微信,所以就在不之情的情况下他们放水把我家淹了而且还把楼下泡了。我家新装修的地板都起鼓了。楼下地板也有起鼓的地方,棚顶有裂纹。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承担一半责任。另外,楼下一开始同意我们给维修,但是他家有个老人,还想让我们给他租房子,说是装修会产生一系列问题,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如果不用这种赔偿方式我们应该怎么陪?赔付多少是合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