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孩子在学校受到老师的不公平对待,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2-23 12: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你可以直接向教育局举报的,因为老师不得体罚学生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老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学生,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如果教师对学生采取罚站、罚跪、揪着耳朵拽出教室、放学不让回家、罚写作业几十遍甚至上百遍等措施,严重伤害学生、幼儿身体健康的;也应属于法律禁止的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教师偶尔轻微体罚学生、没有后果且经教育改正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 法律分析: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可向教育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诉。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可向教育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