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一个多月,上司答应前三个月保证6000,工资15日发,昨天临时告诉我工资日调整到20日,第二个月开始➕佣金工作制度,一开始没有告诉我工资计算制度也告诉我,合同我发了两张纸给我看条款,但不是正式合同,没有签合同,工资严重不一致,我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讨薪
2024-02-23 12: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与老板协商解决;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以上的可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工作后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在一个月内要求公司补签;超过一个月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和口头工资不一样时的处理:1、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与用人担负责任同劳动者口头约定协商许诺的工资数额不一致,以书面的劳动合同为准;2、如果实际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一致且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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