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我一个亲戚被网上认识的一个骗子骗感情骗说要结婚,以各种借口被诈骗10万多,假名假身份,已婚有孩子骗说离异没孩子,前后欺骗时间达5、6年,多次骗钱物,现被公安机关抓捕在押,现在派出所的传话说骗子说要还钱,条件是要写谅解书给他,不然都不还钱 ,很奇怪派出所的民警也劝我们说先拿钱要紧,给他写谅解书,请问这个谅解书对骗子的量刑有多大作用?  这种情况大概会怎么判刑? 会不会变缓刑? 谢谢,谢谢你们的帮助。

消费者维权
2018-08-15 19:3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参与诈骗行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
    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综上所述,诈骗罪犯罪分子,在被刑事处罚后,是不能免除其返还受害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诈骗所得的法定义务的。因为这是刑法的原则。
    否则刑法保护公民法人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就无法实现。所以,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前或之后,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没有偿还能力,亦应当分期偿还。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有判缓刑的可能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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