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身份证上的名字,除了缴纳20元的证件工本费外,不需再缴纳其它任何费用。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⑨其他特殊原因。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①法律依据:《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③公证机关公证书;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