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受了外伤,有意外伤害保险,工厂应该支付误工费吗?

工伤索赔
2024-02-23 14: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人在工厂意外受伤,如果属于工伤且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由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来赔偿;如果公司没有缴费,则由公司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则可以找到侵权责任人,要求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职工在工厂内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自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费用。工伤赔偿项目包括: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发生工伤事故,一般不会赔偿误工费。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以及生活护理费等费用的赔偿,但赔偿的项目中并不包括误工费。如果职工停工留薪的,公司发给职工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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