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别人的车撞了,保险公司要求出具收入证明,但我个人开店,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3 15: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中对对方的误工费一般采取以下方式第一,对方有明确的连续六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或者收入证明的,就按对方能够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核算第二,如果对方不能提供连续六个月的平均收入的时候,就按对方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核算第三,根据医院开具的所需要休养的时间来乘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基数进行计算。第四是对方有劳务合同或者是其他经济合同,因为受伤以后不能执行合同的,按合同标底价进行计算
  • 发生车祸误工费应该由保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出。根据我国最新相关条例的规定,误工费包含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应当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发生车祸误工费应该由保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出。根据我国最新相关条例的规定,误工费包含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应当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交通事故工商个体户的误工费可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但是如果受害人在受伤期间,店铺还是正常营业的,那么误工费赔偿可能不是按照正常的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