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手机被学校没收了,丢了,赔偿了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2-23 17: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没收学生的手机若在学校的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则是合法的,但若学校侵犯了学生对于手机的所有权则是违法的。《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法律分析:法律意义上的没收是指执法部门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违规所得或物品罚没。学校及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仅仅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占有和管理,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如果学生违规携带和使用手机,学校及教师有权临时“收取”学生手机,但只有临时保管和控制权,没有最终处置权。如果学校及教师在保管手机期间,造成学生手机毁损或灭失的,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学校有权利没收手机吗:违法的。手机是学生的合法动产,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学习有权对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老师应该采取一个有效的方法来引导学生正确的实用手机,而不是与法律相抗衡。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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