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个部门投诉消防安全隐患

2024-02-23 19: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2、电话拨打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3、在省级的公安消防总队的互联网网页上的“办事直通车”在举报投诉栏目中进行举报反映。4、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也可以。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的单位,将适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和公告示警,并将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对不合格单位问责、处罚。需留意身边消防安全,谨慎用火用电,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自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分析:可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或通过写信、来访、网络等形式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如果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消防部门会对投诉案件进行及时处理,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第五十五条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1、向所在地(市)的消防支队政治处、纪委进行电话举报;2、向所在地公安局的政治部门也是可以举报的;3、向96119电话举报(火灾隐患、消防执法人员违法行为);4、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消防总队的互联网上的办事直通车栏目的举报投诉栏进行网络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