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一家私立医院看病,医院给误诊而且致残了,我们起诉到法医,要求做伤残鉴定,一开始法院以各种理由不让我们做鉴定,最后法院看我们家人态度坚决,法院就说让我们自己找地方做鉴定,现在我们鉴定结果出来了,然后法院又说被告不认可我们的鉴定结果,让我们从新做鉴定,而现在这家鉴定机构是被告找的,

2019-07-04 06:5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因医院误诊导致延误治疗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了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 通常情况下发生醉酒驾驶的,都会依法被起诉。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机动车驾驶人呼气、血液酒精含量阀值》酒后,20至80毫克酒精含量每百毫升血液醉酒,80毫克酒精含量以上每百毫升血液酒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至2000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照,处1000以上2000以下罚款酒驾营运车辆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次考取只有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按照刑法133条追究刑事责任,经警方约束至酒醒后,依法拘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社会危害性,检方不会做出不起诉决定的这种情形,至少目前,在国内尚未发现醉酒驾驶不被追究刑责的先例。
  • 伤残鉴定申请不是向法院申请的,而是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申请,申请以后符合条件正式受理的,马上就可以做鉴定,鉴定以后15个工作日左右提供鉴定报告。
      一:伤残鉴定
      
    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4. 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5. 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6. 评定书
      a)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b)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二:伤残等级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
  •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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