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负全责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在赔偿时,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部分再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当发生车辆损坏时,全责的一方需要为另一方修车,以及赔付对方合理要求之内的赔偿。受害的一方则可以要求工伤、医疗等交通事故的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1.如果事故过程中身体收到伤害的,先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并需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各项鉴定结束后,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2.可申请人身
损害赔偿:例如整个过程中禅城的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3.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
诉讼时效为一年。4.若是由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