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我承包了一個部門,同時也签了一份份劳动合同,承包合同3月份已过期,没有重新签。但还是按旧承包合同計各项工費。到十二月公司要搬新厂。出了公告,各个部門工资、福利等一切不变。但后来公司通知我不用我承包了,说可以按員工的工资發給我。他算变相违約吗?能否得到补尝?备注,我是以主管的形式承包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4 0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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