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临时工。小时工厂不让我上班,因为我不忙。我不会用它来工作,也不会拒绝它。我没说要安排工作。只是在等通知。我出去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休息。如果我不放弃工作,我将得不到报酬。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讨薪
2024-02-24 04:0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去厂里做临时工但工厂不给发工资的,职工可以与工厂协商,约定合理的发放时间;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日结临时工不给钱到法院起诉老板,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法律上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应当获得劳动报酬。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