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持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占用了,我该怎么办?

征地补偿
2024-02-24 08: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5)明晰产权的依据;(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经营者,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经营者,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法律分析:1、林地被依法征用、挪用,并办好了注销登记程序;2、由于其它因素造成林地产生灭失的情况,且持有人办好了注销登记;3、此前的林权证丢失或损坏,原林权证为此作废失效。法律依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 如果自家山林拥有的手续非常齐全,而且也很合法,被人占为己有的话,首先要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的村委会,申请要求解决,如果没有什么结果,去当地的上一级政府要求解决,如果还没有结果,就去法院申诉,要求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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