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踢了我一脚!没受伤!我报案了!想知道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4 12: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踢了一脚报警的处理,情况如下:1、警察来了,双方在警察的调解下,协商处理;2、如果踢的这一脚致当事人轻伤,具体情况以鉴定为准,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刑事拘留,以后还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3、如果致当事人轻微伤,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拘留15天以下,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造成伤害不会被拘留的。行政拘留一般是造成轻微伤。一般是报警后让警察出具委托书,到派出所指定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具体伤情以鉴定结果为准。根据伤情和实际花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报警。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