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和员工商量,要换工作地点,还要换合同,能仲裁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4 14: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司工作地点变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1、公司工作地点变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原来合同约定入职一个月没合同,第二个月起到当事人签合同前一天。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单位擅自单方面变更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协商解除合同,按工作年限补偿一个月工资,最好提供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2、身份证复印件;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4、证据材料复印件;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 法律分析:1、劳动仲裁需要劳动者本人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没有权利将劳动案件直接移交仲裁部门。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应当在纠纷发生或者离职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