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房子已经过期三个月了。我可以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4-02-24 14: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买的期房可以退回,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房屋交付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为不合格;2、房屋交付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3、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擅自出卖或者抵押给第三人;4、法律规定其它可以退房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是需要满足退房条件:延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的;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想要退房的,应当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购买期房的能要求退房,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即可解除合同。期房就是不能立即交付的房屋。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