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说痛恨自己已经晚了……
  为了找老师的工作,在姑姑家大哥的介绍下认识能办工作的刘某,于今年2月2日签订合同,10万元办理工作,办不成5月20日还款,2月28日至今,刘某消失,同时传出多起诈骗案都是刘某所为(10起左右),找过刘某亲戚,人家一概不管。3月25日报案,发现刘某已办理签证和护照,准备逃亡国外,而我的案子因为没有到5月20日,派出所不能立案,我想知道
  1.我可以起诉刘某么?起诉他我能挽回一部分损失么?
  2.姑姑家的大哥需要对事情负责任么?(他总说以前和刘某办过事,说刘某可靠)
请好心人帮我解答,家里被骗光了。妈妈也病倒了,我一个女孩子太难受了……

2018-08-15 19:58: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 网上被骗应当去公安局报案,因为诈骗分子会诈骗不只一个人,也不只一笔钱,公安机关在追究他们刑事责任的时候需要一笔笔的核实定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不超过2000元,不够立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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