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肯德基全职工作,做了一个月,下个月想离开是否必须申请提交离职报告?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4 20: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报告的注意事项:提出离职报告的时间要合法,例如劳动者一般应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的离职报告;报告的内容要明确具体,要写明本人的离职原因;以及要由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要与本人的姓名、身份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个人提交辞呈报告分三种情况:1.一般一个月后可以走,且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2.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且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3.个人没有提前三十天提交辞呈报告,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这时个人便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个人承担相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离职申请与离职报告二者都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申请与离职报告的区别,在于辞职申请是劳动者申请辞职,但是申请还有一个批准的过程,申请的结果由单位控制,把最终决定权交给了单位。而辞职信,也叫离职报告则是明确表达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想法,是自己主动的选择,单位不得阻挠或拖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