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直营店工作了八个月,现在直营店变成了联营店。公司要求我们提交辞职申请,然后再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原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5 14: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单位严重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导致员工单方面解约的;单位主动提出解约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单位裁员的;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与员工续订合同,员工不同意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拿到赔偿金。你虽然没有和公司签固定合同,但你只要有证据正明,在公司干了十多年,并且自己辞工理由合理,就可以要求赔偿金。如果和公司交涉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或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