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对方不停地打电话,虐待和骚扰我。我该怎么办?

2024-02-25 14: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干涉对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申请调解,进行沟通;如果对方不断骚扰,且严重影响一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可以直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及时制止这种行为。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可以先找对方好好谈谈,如果没有效果,可以选择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属于严重侵犯公民正常生活次序,影响了身体健康权,可以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或者认为性质严重也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建议协商处理。1、首先心平气和的和他交谈,2、离婚之后不要再保持任何联系,3、无视前任纠缠当然。人终归还是要保持理性与理智的,切勿盲目冲动。离婚后,面对前任的纠缠与骚扰,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立场。无论是离婚之前还是离婚之后,只要被骚扰,都应该要及时报警来保证个人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