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准备解散,但老板不说辞退,以减薪为由强迫所有人离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4-02-25 16: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需要按下列程序和条件来解除劳动关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非过失性辞退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公司给员工降薪迫使员工离职,劳动者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公司给员工降薪迫使员工离职,劳动者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