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报警记录口供后没有消息?

2024-02-25 18: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报警后都要去派出所,因为报警后是要录口供做为记录的。也就是说,为了调查案情需要,必须予以配合。录口供要记录记录报案人的名字、报案时间、案件简要情况,指派出警情况等。如果不去配合做笔录,很难起到应有的报案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 报警后,公安机关会派员到现场,如果案情简单,一般当场记录,并由报案人签字即可。如有重大案情,或特殊情况,会请报案人到公安局陈述案情,并记录。在此纠正,不是录口供。口供是对犯罪嫌疑人陈述案情事实的说法、
  • 报警后,公安机关首先会询问报案人的情况,制作笔录,并且由报案人签名确认。然后会向报案人出具报警的回执,如果公安机关根据证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无论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还是留在现场拨打电话报案,公安机关都会先派出民警问清报案人具体的情况,同时会根据报案人的口供,制作笔录。在民警制作笔录后,报案人需要核对口供,签名确认。如果报案人在报警时,有提供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的,民警就会制作证据材料清单,报案人这时也需要签名确认。完成以上处理工作后,民警就会制作受案登记表,报案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出具回执,来证明自己已经报案求助。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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