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了,下巴缝了7针 我能得到什么应有的赔偿?

2019-07-04 10:5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赔偿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先由交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有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对方负全责的,则当事人的合理的损失都应该由对方进行赔偿。
    而如果对方是机动车 的,在起诉时应将对方的事故责任人和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起作为被告,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先由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如果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再要求由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进行赔偿。
  • 上下班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在单位应当在其被车撞伤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为申请的,职工本人和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三、交通警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的裁定书。
  • 你好,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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