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红灯等绿灯亮后直行,刚过十字路口,从右边路口过来一辆电动踏板车拐到了机动车车道上,后座上还载了一位七八十岁的老人,因避让不及时两车相撞,电动踏板车驾驶员没事,老人摔倒了磕破了嘴唇,我打电话报了案,我的车是低速电动车,最快速度47码相当于汽车的二挡,像这种情况交警会怎么判

2019-07-04 11:2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先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做出具体判断。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如果确定属于工伤的,则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己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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