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暑期工人的时候,我同意做30天,但是现在工期到了,但是已经推迟了几天。我不能在家里继续做任何事情,然后我说如果我做不到,那个月的工资就拿不到了。这种情况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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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
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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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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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
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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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