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为别人贷款担保,别人不还钱,法院判决如贷款人不还钱爸爸有连带责任,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2019-07-04 13:45: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出具律师函,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2、查询对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分析法律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3、起草起诉状、调查取证申请书、保全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4、搜集有利证据,申请证据保全;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5、协助当事人查询对方的财产信息;
    6、联系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帮助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
    7、与法官助理沟通,追踪财产保全进度;
    8、与法官助理沟通,催促法官助理排期送达;
    9、参加一审、二审的庭审辩论;
    10、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执行程序代理
    11、催促执行法官尽快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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