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有个问题烦请指点。非常感谢,我有个朋友和别人合伙开公司,组成三个人的股份公司,我朋友股份4成,现在想退出,所以想清盘或退出,但是其他两个合伙人不同意,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做?非常感谢在交涉期间,有谈到这个公司的合伙人合同协议是没有期限,现在个人提出退股,现在对方说不肯让我退和清盘,他们不肯接收我的股份,还提出一:我保留原始股,只能拿持有股份应得的分红的百分之几,二:底薪+提成方式,公司经营期间开支和义务要责任,也同意转让还股份给其他人,我朋友想直接退,最好能拿回本金

股权转让
2019-07-04 14:07: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退出公司,在不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情况下,通常会采取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种方式,后者要受到一些限制,比如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保障其他股东的有限购买权等等。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将其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依法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资本不会减少,该股东在公司的出资成为受让出资人在公司的投资。
    另一种方式是公司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条件,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样就导致两种后果:一是公司收回股东的股权后,重新向其他股东转让,使其他股东增加出资。
    公司维持原有资本;二是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后,销毁股权证明书,依法办理公司减资手续。
  • 公司合伙人怎么退出,  公司合伙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退出,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同时,《合伙企业法》还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造成公司合伙人退出的原因主要有:合伙人死亡而未指定其继承者,合伙人因违反合伙协议而被开除,或者合伙人所持的合伙权益被扣押等。从法律上说,合伙人的退伙导致原合伙企业的解散,新合伙企业建立,合伙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发生变更。合伙人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或根据合伙协议规定,方可将其合伙企业的债务负偿还之责。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况有哪些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有限合伙人有本法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 合伙人未按协议出资如何分红?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按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作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数额。如果合伙协议的约定和实际缴付的出资不一致,则应当以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准。
      相关法条规定:  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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