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丈夫出轨 孩子 家产怎么分?一儿一女

2019-07-04 14:2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出轨,属于导致离婚的过错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您可以要求女方承担赔偿责任。动产、不动产,如楼房、存款、股权、债券等,如无相反约定,只要是婚后取得的,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女方开走的轿车以及转移的财产,您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车辆登记信息、银行转账记录等向法院提交。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 1、婚姻法要求夫妻双方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互敬互爱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违反忠诚义务的过错行为。但是当事人意欲维护合法权益,必须首先准确的理解所谓的“外遇”,是否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1之中描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方可有效的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2、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二条规定,婚姻法3条、32条、46条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
    3、由此可见,单纯的“精神出轨”,甚至偶发的“肉体出轨”,恐难以被认定为过错行为。当事人应当积极进一步搜集有力证据,当证据足以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过错情形,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之中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时,依法发起离婚诉讼,在对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且己方为无过错方,可以于离婚诉讼之中,要求对方依照婚姻法46条第二款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关于家产分割的问题,在我国,一般按照继承法分割。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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