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本是二婚,前面有个女儿是二婚。我再婚时就把老公和他前妻生的女儿放到他爷奶的户口上,请问她如果结婚了可以带走她爷爷名下的宅基地和耕地吗?我老公有和老公他大哥对此有权继承吗?

2019-07-04 16:1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即先确定遗产范围,再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为均分,但要照顾生活来源困难的继承人。  对于再婚后,已经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与亲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

    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 如果您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有两种方式。其一,是您与女方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女方同意变更的,自协商一致之日起就可以自行变更。其二,如果您与女方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不能协商一致的,如果您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变更。
    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会综合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状况、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父母的素质等因素,从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出判决。法院是否会同意变更,我们无从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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