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货车车主,我是在厂子拉货,厂方负责装车,货物装完车没有做任何安全措施,也没有告知我车方做安全措施,我车就出厂了,在出厂一个半小时,为紧急避险,使用刹车,造成车内货物发生碰撞,货物损坏,物流要我承担全部责任,我是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2019-07-04 16:46: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
    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就是为了保全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而将其面临的危险转嫁给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损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保全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
    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所谓迫不得已,是指当危害发生之时,除了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之外,不可能用其他方法来保全另一合法权益。
    6、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所谓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必要损害”的认定,应掌握以下标准。
    (1)一般情况下,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
    (2)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是最高权利。
    (3)在财产权益中,应以财产价值过去时行比较,从而确定财产权利的
    大小。
    (4)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不能两全时,应根据权益的性质及内容确定权
    利的大小,并非公共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
    7、特别例外限制。根据《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限制,是指为了避免本人遭受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 因为紧急避险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肇事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追尾交通事故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该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侧面相撞交通事故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特殊交通事故

    1、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标志行驶、无证驾驶、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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