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天,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突然冻结了自己所有的账户,没有收到任何信息通知。怎么回事?

2024-03-01 00: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法院冻结,一般是先直接通知银行冻结账户,然后会发书面通知给当事人,如果是刚冻结的话,应该在一两天内有通知到当事人的。如果对此事毫不知情,应该不是执行期间的冻结,可能是有人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很快应该也会收到诉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所以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应当送达冻结裁定。扩展资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法院如何处理被冻结的账户资金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存款冻结
  • 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会立即冻结被执行人、担保人的银行账户,不会通知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如果想要解除冻结,必须是在被执行人根据法院判决书上的执行款项给付到位后,才能解冻。如果被执行人无力给付,则由担保人给付。
  • 法律分析: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帐户,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解冻,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否则就要等到冻结时间期满自然解冻(一般6个月,可以最多延迟3个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